L24M203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




一、适用范围
1.本图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
利用工程
2.本图集不适用于雨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雨水利用工程。
二、编制依据
1《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00-2016
2.《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GB/T 51345-2018
3.《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 55020-2021
4.《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27-2022
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5-2019
6.《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4-2021
3.《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 51174-2017
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2008
9.《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5-2012
10.《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
GB/T 25993-2023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15
12.《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DB37/T5190-2021
13.《海绵城市设计规程》
DB37/T 5060-2016
14.《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
CJJ/T 188-2012
15.《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
CJJ/T 135-2009
(2023年版)
16.《模块化雨水储水设施技术标准》
CJJ/T 311-2020
17.《模块化雨水储水设施》
CJ/T 542-2020
三、编制内容
编制内容包括编制说明、屋面雨水控制及利用、硬化地面
雨水控制及利用、绿地雨水控制及利用、景观水体雨水控
制及利用、调蓄排放与收集回用系统、智能监测系统等。
四、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典型流程详见图1。
五、雨水入渗一般要求
1雨水入渗系统应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
筑布局,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湿地、坑塘、沟渠
等,并根据场地竖向关系,优化不透水硬化地面与绿地空
间布局,建筑、广场、道路周边宜布置可消纳径流雨水的
绿地,竖向设计应有利于径流汇入低影响开发设施。
2.屋面及硬化地面径流雨水应有组织地汇入低影响开发设施
内进行滞留、入渗、净化、调蓄等,超标雨水溢流排至小
区雨水管网。
3.雨水入渗设施的选择除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桶、渗井等小
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外,还可结合集中绿地设计渗
透塘、湿塘、雨水湿地等相对集中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并
衔接整体场地竖向与排水设计。
4.有景观水体的小区,景观水体宜具有径流雨水控制功能,
水体宜低于周边道路及广场,同时配备将汇水区内雨水引
入水体的设施。景观水体的规模宜结合降雨规律、水面蒸
发量、雨水回用量等,通过全年水量平衡分析确定。
六、屋面雨水控制及利用
1.屋面主要分为硬化屋面和种植屋面两种形式,屋面雨水污
染相对较小,适合优先收集及利用,种植屋面也可以有效
减少屋面雨水的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因此屋面雨水可采用
雨水入渗、收集利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
2.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应独立设置,严禁与建筑生活污水、废
水排水系统连接。严禁在民用建筑室内设置敞开式检查口
或检查井。
3.大型建筑屋面宜设置屋面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收集的雨水
可回用于绿地浇灌、场地清洗、冲厕等。
七、硬化地面雨水控制及利用
1.建设用地内平面及竖向设计应考虑地面雨水收集要求,硬
化地面雨水应有组织地通过重力排向收集设施,室外雨水
口应设置在雨水控制利用设施末端,以溢流形式排放;超
过雨水径流控制要求的降雨溢流排入市政雨水管渠。
2.硬化地面设计中应优化道路横坡、路面与周边绿地的竖向
关系等,便于径流雨水汇入绿地内的海绵设施。绿地渗透
设施应设置溢流雨水口,顶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3.车行道雨水直接收集时应采用具有拦污截污功能的雨水口
或雨水沟,且污物应便于清理,
八、透水铺装
1.透水砖
1)透水砖路面可采用硅砂透水砖、普通透水砖等
2)透水砖质量、尺寸偏差、力学性能、物理性能等技术要求
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
2.透水混凝土
1)透水混凝土路面可采用普通透水混凝土路面、露骨料透水
混凝土路面等。
2)透水混凝土路面应设置伸缩缝,缝问距不应大于6m,留缝
20mm并填充浸油软木条等柔性材料
3)透水混凝土的性能应符合《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
CJJ/T135.
3.透水沥青
透水沥青路面应符合《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
九、
绿地雨水控制及利用
1.绿地雨水收集设施需根据土壤渗透能力、植物的适生性,
合理设置雨水入渗时间。地下车库顶板上的绿地雨水收集
设施,应结合回填土、地下车库顶板的坡度和排水做法考
虑雨水在土壤中的渗透速率,并合理设定雨水入渗时间,
避免因雨水长时间滞蓄而影响植物生长。
2.绿地用于收集径流污染较为严重的雨水时,宜设置初期雨
水弃流设施并选用复杂式生物滞留设施,种植湿生植物,
起到净化水质的效果。
3.道路两侧、广场以及停车场周边的绿地宜低于相邻硬质路
面,多个绿地雨水收集设施之间可通过转输设施进行串联。
4.绿地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应结合绿地规模和竖向设计
在绿地内设计可消纳屋面、硬化地面径流雨水的海绵设施,
并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雨水管网系统有效衔接。
十、景观水体雨水控制及利用
1.景观水体雨水控制及利用是指在满足小区排水安全及景观
等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增设植被缓冲带、生态驳岸、湿地
等工程措施、增强对进入景观水体雨水的渗、滞、蓄、净
等作用,实现径流雨水的污染控制和利用,达到生态恢复、
水质改善、景观提升的目的。
2.景观水体应根据其所在小区的功能定位、水质等级与达标
率、保护或改善水质的制约因素等情况,合理确定景观水
体的雨水控制及利用方案,使其满足相关规划提出的低影
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3.建筑与小区景观水体应具有控制径流或调节功能,在兼顾
景观效果的同时,宜具备雨水调蓄功能,在岸线建设过程
中,注重生态与景观的结合,并兼顾水质净化功能。过量
雨水排放时,与市政管网连接的雨水管道应满足雨水流量
要求.
4植被选择应满足雨水控制及利用功能,满足项目景观要求,
注重多样性和本土性。
十一、调蓄排放与收集回用系统
1.雨水调蓄排放和收集回用系统一般包括初期雨水弃流、储
存、排放或回用,需回用时,应根据水质要求设置雨水处
理设施。
2.雨水调蓄与收集回用系统应优先收集屋面、广场、人行道
等汇水面的雨水,
3.雨水进入存储设施前,应进行泥沙分离或粗过滤
4.雨水储存设施应设置在室外。埋地设施外壁与建筑物外墙
的净距应满足安全要求且不宜小于3m。
5.对于楼层较低、面积较小的建筑可采用雨水桶;对于楼层
较高的建筑宜采用调蓄池、蓄水池。调蓄池、蓄水池宜优
先设置于绿地或非机动车道下方,采用装配式模块拼装组
合,且应采取防止机动车误入池上行驶的措施;当设置于
机动车道下方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水池。
6.埋地式雨水储存设施池体强度应满足结构专业恒荷载及活
荷载正常使用要求。
7.回用雨水集中供应系统的水质应根据用途确定,处理后的
水质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用户需求
相匹配。当处理后的雨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
按最高水质标准确定。各用途水质不应低于《建筑与小区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DB37/T5190的要求,并应满足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标准
的相关要求。
8.回用供水系统的供水方式及水泵选择、水量、水压、管道
及设备选择计算、管道水力计算等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
设计标准》GB 50015的规定。
9.装配式模块拼装组合水池由若干个储水单元拼接而成,层
间采用横向固定卡连接,列间采用纵向固定杆进行连接。
10.钢筋混凝土水池侧堵应设置防潮层和防水层,防止收集箱
内的水渗透出来及土壤中的污染物质渗入集水箱内造成污
染,同时保证整个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11.水池内设置反冲洗泵、排空泵,反冲洗泵选用污水污物潜
水型电泵,排空泵选用切割式污水污物潜水型电泵。
12.雨水处理设施应放置在绿化区内。
13.水池基坑开挖应预留不小于0.7m的安装空间。
14.水池回填根据实际情况由设计确定,必须在水池施工完毕、
达到设计强度且试水合格后实施。分层回填使用弱透水性
材料,每层厚度不得大于300mm,压实系数不小于0.94。
十二、智能监测系统
1.智能监测系统包括雨量监测系统、流量监测系统、液位监
测系统、水质监测系统。
2.雨水处理、回用设施的用电负荷等级一般为三级。控制箱
宜设置在室内便于操作处;若场地条件不满足要求,需将
控制箱设于室外,应根据室外景观要求,隐藏放置,并留
有足够的维护空间,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及防水措施,防
护等级不低于IP54
3.前端监测设备应同时上传电量数据及故障信息,对应管控
平台软件中可设置报警阀并进行及时报警,方便运维人员
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巡检维护。水质监测设备应具备自动取
水排水和自动测量功能,并可根据要求修改测量间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