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447-2026 水土保持项目前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程(优化版)

1总
则
1.0.1为规范水土保持项目前期设计文件编制,明确项目建议
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原则、主要
内容和深度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中央投资支持实施的水土保持项目。
1.0.3水土保持项目前期设计文件编制应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
系统治理的理念,遵循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绿色生态、安全可
靠、技术可行、注重实效、经济合理的原则,在调查勘测的基础
上开展。
1.0.4水土保持项目前期设计文件编制应依据附录 A、附录 B、
附录C.1节~C.4节报告编制提纲的章节要求及相应的正文规定
编写,根据各阶段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依据附录D选择相应
附表。
1.0.5
水土保持项目前期设计文件编制时,鼓励采用工程建设
的新技术、新材料、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
1.0.6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596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 51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T 51297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
SL73.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
SL/T446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SL/T534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
SL/T617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SL/T618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SL/T619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SL657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
SL665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
SL709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
SL/T804淤地坝技术规范
1.0.7编制水土保持项目前期设计文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下列术语及其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0.1 项目区project implement area
水土保持项目涉及的流域或区域范围。
2.0.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comprehensive control project
of soil erosion and water loss
由多项措施合理组合和配置而对项目区水土流失实施治理的
工程,如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
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工程。
2.0.3 水土保持专项工程
special project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以单项措施为主治理水土流失并进行专项建设的工程,如淤
地坝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侵蚀沟治理等工程。
2.0.4 水土保持单项工程 monomial project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中进行专门设计的工程,包括淤地
坝、拦沙坝、塘坝、滚水坝等。
2.0.5实施方案detailed implementation plan
在分析项目区自然条件、经济社会条件、水土流失及其防治
现状并明确水土保持项目任务、目标与规模的基础上,直接编制
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且可指导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的设计文件。
3基本规定
3.0.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
案编制应依据上阶段批复或任务下达文件,按照项目类型,在调
查勘测的基础上,确定设计内容和深度,选择相应编制提纲进行
编制。
3.0.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侵蚀沟治理工程以及淤地坝(含除险加固、提升工程)、拦沙坝
等专项工程调查、勘测内容及深度应按GB/T51297的规定执
行,淤地坝(含除险加固、提升工程)调查、勘测的内容及深度
要求,还应符合SL/T804的有关规定,涉及小型水利工程的应
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3.0.3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编制内容和深度
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说明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内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条件、
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等基本情况,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应基本确定工程建设主要任务,初步确定建设目标。
3应初步确定建设规模,基本选定项目区,明确现状水平
年和设计水平年,初步查明项目区自然条件、经济社会条件、水
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等基本情况,涉及工程地质问题的应初步调
查并说明影响工程的主要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
4应初步确定工程总体布局,选定典型小流域(片区),分
析提出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和措施配置模式,对大中型淤地坝、拦
沙坝等沟道治理工程应进行重点论证。
5应推算工程量,初步拟定工程施工的组织形式及进度
安排.
6应初步提出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
7应估算工程投资,初步提出资金筹措方案。
8应进行效益分析与经济评价,提出综合评价结论。
3.0.4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编制内容和
设计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说明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内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条件、
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等基本情况。
2应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应确定项目建设任务并排序,基本确定项目建设目标和
建设规模,选定项目区,明确重点建设小流域(片区),水土保
持单项工程应初步确定工程规模。
4应明确现状水平年和设计水平年,基本查明项目区自然
条件、经济社会条件、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等基本情况,并分析项
目建设的有利与不利条件。水土保持单项工程还应基本查明主要
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
5应按水土保持区划确定工程总体布局,当区划成果不能
满足要求时应提出水土流失治理分区并进行布局。应根据分区布
局与建设规模,分析选择一定数量的典型小流域(片区)开展措
施设计,设计深度参照第 10~12章的有关规定执行,据此推算
措施数量;对水土保持单项工程应根据工程位置和规模,基本明
确工程型式及主要技术指标。
6应估算工程量,基本确定工程施工的组织形式、方法和
要求、总工期及进度安排。
7应提出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和运行管理方式。
8应估算工程投资,提出资金筹措方案。
9应分析主要经济评价指标,评价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和可
行性.
3.0.5专项工程需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要
编制内容与设计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淤地坝等专项工程应分区分类开展典型设计,设计内容
和深度按10.3节并结合SL/T804确定。
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应按分区分坡度选取典型
图斑开展设计,设计内容和深度按10.2节并结合GB51018的
有关规定执行。
3侵蚀沟治理工程应按侵蚀沟类型选取典型侵蚀沟开展设
计,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按10.6节和10.9节的要求并结合SL/T
446、GB51018的有关规定执行。
3.0.6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应按附录A并可结合
SL/T617的规定编制。淤地坝等专项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
参照附录A并结合SL/T617的要求执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
治理工程、侵蚀沟治理工程以及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相关的其他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可按附录A,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后
使用。
3.0.7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附录B并可
结合SL/T618的规定编制。淤地坝等专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编制可参照附录B并结合SL/T618的要求执行。坡耕地水土
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参照附录B并结合附
录C.3节的要求执行。侵蚀沟治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参照附录B并结合附录C.4节的要求调整执行。与水土流失综
合治理相关的其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附录B并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执行。
3.0.8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主要编制内容与设
计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简述项目的背景和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复核确定
建设目标、任务和规模。
2应复核确定现状水平年和设计水平年,查明项目区自然
条件、经济社会条件、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等情况,并明确工程建
设的有利与不利因素。水土保持单项工程还应查明工程地质条
件,并明确主要的地质问题。
3应确定工程总体布置。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应在
水土保持区划或水土流失治理分区的基础上进行布置。
4应确定水土保持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及工程布置。沟头
防护、小型蓄排水、谷坊等小型工程分类进行典型设计,坡耕地
治理工程应按图斑逐一设计。淤地坝、拦沙坝等单项工程应确定
工程规模、明确工程型式及主要技术指标,并进行逐一设计,编
制提纲可参照附录C.2节执行,并作为单独附件。
5应确定水土保持林草工程级别和设计标准,按立地类型
做出典型设计。
6应确定封育工程级别和设计标准,按封育工程及其配套
措施分类进行典型设计。
7应明确工程施工条件、组织形式和方法,确定工程施工
布置方案,确定施工总工期并做出进度安排。涉及度汛的单项工
程应提出度汛应急措施。
8应明确建设管理单位,提出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的
内容。
9应编制设计概算,确定资金筹措方案。
10应分析工程的蓄水保土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
3.0.9专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主要编制内容与设计深度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淤地坝(含除险加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应根据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要求,复核单坝建设任务和规模,确定工程等
级和设计标准,进行建筑物的布置与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应按
GB51018和 SL/T804的有关规定执行,设计深度应按10.3节
的规定执行,其他坝工类工程的设计内容应按GB51018的有关
规定执行,设计深度应按10.4节、10.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应根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批复要求,复核建设任务和规模,确定梯田工程级别和
设计标准,按地块进行坡改梯及其配套措施的布置与设计,具体
设计内容应按GB51018的有关规定执行,设计深度应按10.2
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3侵蚀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要求,复核建设任务和规模,以单个侵蚀沟为单元进行措施的布
置与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应按GB51018和SL/T446的有关规
定执行,设计深度应按10.9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3.0.10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应简要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根据
批复规划或下达的任务确定建设任务、目标和规模,复核确定项
目区的选择,进行工程总体布置和措施设计,其设计内容和深度
应执行3.0.8条和3.0.9条的规定。
3.0.11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提纲应按附
录C.1节并可结合SL/T619的规定执行,实施方案的编制提纲
按附录C.1节的规定执行,涉及淤地坝、拦沙坝、塘坝、滚水
坝、固沟保塬项目中的径流排导等单项工程的附件编制提纲参照
附录C.2节及小型水利工程有关标准执行。淤地坝(含除险加
固、提升工程)专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应按附录C.2节并可结
合SL/T619的规定执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
计报告、实施方案应按照附录C.3节编制,侵蚀沟治理工程初
步设计报告、
实施方案的编制应按照附录C.4节执行。与水土
流失综合治理相关的其他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可
按附录C.1节,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后使用。
3.0.12水土保持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
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应将项目有关文件、审查意见、会议纪要等
依据作为附件。